投稿截止日期:2020年8月15日|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摄影家协会||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十四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
投稿截止日期:2020年8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艺术展览是内蒙古摄影家协会主办的自治区历史Z悠久、规模Z大、级别Z高的摄影艺术界别展。自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摄影艺术展览1963年在北京市中山公园展出,至今已成功举办23届。是内蒙古摄影创作水平与成就的集中展示,在自治区摄影界、文学艺术界有着广泛影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艺术展览致力于繁荣摄影艺术创作,推动摄影创新,弘扬草原民族文化,壮大摄影人才队伍,为推动全区摄影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紧跟时代步伐,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
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内蒙古美术馆
二、类别设置
1.纪录类:拟评入展作品约110件。
其中,一等奖作品3件,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9件,优秀奖作品35件,入选作品约57件。
纪录类作品包括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2.艺术类:拟评入展作品约110件。
其中,一等奖作品3件,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9件,优秀奖作品35件,入选作品约57件。
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3.评委推荐作品:为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可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获奖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
三、征稿规则
1.户籍在内蒙古或长期生活、工作在内蒙古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作品应为2018年第23届全区摄影艺术展以后创作的作品,组照中须至少有一幅作品在此时间后创作。在中国摄影家协会或内蒙古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往届全国、国际、全区摄影艺术展中已经入选的摄影作品谢绝投稿。
3. 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4.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各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单幅或一组组照为1件,每组组照限4至8幅。
5.投稿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得进行装裱,违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
6.投稿作品电子文件要求统一为JPG格式,长边2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2M左右。
7.每幅作品的文件命名格式为“类别+作者所在地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例如:“艺术类+包头市+李某某+壮美内蒙古.jpg”),组照作品应在作品名称后加序号(例如:“艺术类+包头市+李某某+壮美内蒙古+01.jpg、艺术类+包头市+李某某+壮美内蒙古+02.jpg……艺术类+包头市+李某某+壮美内蒙古+08.jpg”)。
8.每件作品应有100字左右的作品简介,说明创作意图、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人物、事件等。
9.入选作者有义务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主办方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调集入围作品原始数码文件或底片进行核实,原始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10.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11.投稿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四、投稿方式
1.只限网上投送稿件;
2.建立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将作品简介及作者详细信息(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职业、通讯地址、邮编、邮箱、联系电话等)写入;
3.将所有作品及说明文档打包成电子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命名规则:24届-盟、市(地区)-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例如:“24届-包头市-李某某-139XXXX1234”;
4.将打包好的作品压缩包发送至协会邮箱:nmgzzqsyjxh@163.com,得到协会邮箱自动回复即可,主办方不另行通过其他通讯方式回复。因自身意外情况所造成的空投,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注:为避免重复投稿造成的数据混乱及减轻工作人员下载文件负担,请作者务必将所有投稿文件打包发送,切勿单张发送图片或多次发送邮件。
五、特别说明
1.本届展览实行实名投稿制。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填报的姓名进行评选、颁奖。
2.主办方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3.主办方有权根据来稿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
4.投稿作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5.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6.拟入选作品将在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官方微信平台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Z终结果将在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官方微信平台上公布。
7.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
8.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在举行相关活动时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9.入选作品将视为加入内蒙古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同时获得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相应积分。
10.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Z终解释权。
六、联络咨询
单位: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
邮编:010010
协会邮箱:nmgzzqsyjxh@163.com
办公室电话:0471-6921691、0471-6288720
收件人:边云霞(手机:18647963291)
咨询:乌拉汗(手机:13019509267)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爱竞赛网仅作媒体支持。
报名联系方式:
将打包好的作品压缩包发送至协会邮箱:nmgzzqsyj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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