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稿日期:2020年10月20日|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倡导广大摄影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注重艺术创新的同时,深入生活,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创作出更多弘扬时代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
新疆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征稿
截稿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新疆摄影艺术作品展览是新疆Z高级别的综合摄影艺术展(简称“届展”),已成功举办二十届,历来受到全区摄影人的高度重视,该影展每两年举办一届。
2020年,新疆摄影家协会将举办新疆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作品展览。该展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广大摄影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注重艺术创新的同时,深入生活,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创作出更多弘扬时代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 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规则
1.凡在新疆工作、生活以及旅居疆外的新疆籍摄影人、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投稿者应实名投稿。参评作品应为新疆第二十届摄影艺术作品展之后创作(2018年10月30日之后)。
2.展览类别:分为记录类、风光类、创意类、主题类(脱贫攻坚)、航拍类摄影五大类:
(1)记录类:
记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此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2)风光类:
风光摄影作品常常以完美的构图 ,丰富的影调,诱人的色彩,深邃的意境给观者以美感享受 。本次艺术展以新疆境内自然生态环境为题材,包括城市风貌。此类作品只限单幅,不设组照,彩色黑白不限。
(3)创意类:
创意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城市建筑、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商业摄影、人像摄影,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此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4)主题类(脱贫攻坚):
聚焦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Z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牢牢把握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自治区“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脱贫主线等内容进行创作。全方位展示在扶贫攻坚决胜之年,全区新农村和新生活面貌。
(5)航拍类:
新疆旅游资源丰富,三山夹两盆处处充满着绚丽奇观。而一个个的航拍镜头,立体化展示了新疆的历史人文景观、自然地理风貌及经济社会发展,全景式俯瞰一个人们既熟悉又新鲜的大美新疆。通过此次航拍类作品评选,以大视野和新视角展示新疆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变迁,吸引国内外更多的人了解大美新疆。大赛面向全区无人机影像专业人士、爱好者征稿,对无人机的类型不作限制。此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投稿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投稿人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
3. 记录类、风光类、主题类、航拍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
4.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胶片、数码拍摄均可。凡在历届国展、国际展、届展以及新疆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影展中入选和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展。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5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创意类作品除外)。
5.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创意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主题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背面左下方。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6.来稿收纸质照片。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20.32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7.作者在投纸质作品的同时,将5M以上高品质电子文件,打包发到指定邮箱,还须同时提供原始文件。
8.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三、奖项设置
新疆第二十届摄影艺术作品展拟定入选作品120幅(组)。
1、记录类:入选作品25幅(组),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
2、风光类:入选作品35幅,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3、创意类:入选作品20幅(组),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4、主题类:入选作品20幅,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5、航拍类:入选作品20幅,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6、组织奖:新疆摄影家协会对于在本届影展中积极组稿、成绩突出的团体会员或二级协会颁发组织奖。
四、参赛须知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作品标注的作者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奖杯及证书。
2.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3.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凡在本届展览中获奖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奖杯(金、银、铜奖)、证书;此展览不设奖金和奖品。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新疆摄影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公布。
6.特别提示: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拍摄完成(包括创意作品的素材,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参评者自负),创意类作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7.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四年内不得参加协会主办的各类展览和比赛。
8.本次届展Z终解释权归新疆摄影家协会。
五、投稿详情: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文联大厦13楼1301室
邮 编:830000
单 位:新疆摄影家协会(请注明“届展稿件”)
收件人:李扬
电 话:0991—4555712
大赛指定邮箱:806773760@qq.com
截稿日期:2020年10月20日(以收到纸质照片邮件为准)
附件:
报名联系方式:
大赛指定邮箱:8067737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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