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诗画浙江”浙江省旅游歌曲大赛
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诗画浙江”全域旅游宣传,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诗画浙江”全省旅游歌曲大赛,面向全国征集、展示一批反映浙江旅游资源、山水人文的原创旅游歌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浙江广电集团音乐调频
二、时间地点
2021年8月至11月,宁波市奉化区。
三、活动安排
围绕“诗画浙江”主题,征集一批浙江地域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旅游歌曲,通过专家评议,结合网络展播,评选出“诗画浙江·2021全省旅游歌曲大赛——浙江省舞台艺术兰花奖”作品金、银、铜和优秀奖,兼顾词曲作者。部分获奖作品将在颁奖音乐盛典现场演唱,并予以重点宣传推广。
四、比赛办法
(一)作品申报
1.申报范围。省内各级各类单位、机构、旅游景区、景点及个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新创作、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且未在省级以上各类评选中获奖的旅游歌曲均可申报参赛。作品时长限5分钟内。创作者身份、年龄不限。
2.申报途径。厅属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查后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其他申报单位、机构向当地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名,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查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个人名义参赛可以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定的大赛报名邮箱报名。作品不得重复报送。
3.申报材料。大赛报名表、报名汇总表(电子格式及PDF格式图片)歌曲完整音频(限MP3、WMA、WAV三种格式)、曲谱(PDF或JPG等图片格式),欢迎同时报送MTV视频(MP4格式)。
(二)其他事项
所有申报成功的作品将在“喜欢听”APP和有关网络渠道同步进行展播。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赛相关费用自理。
(三)比赛安排
大赛将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组采取打分方式进行。评审时间初定11月底,并适时在宁波市奉化区举行颁奖音乐盛典。
五、有关要求
1.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积极组织发动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旅游歌曲作品参赛,充分利用大赛机会,宣传展示本地区旅游文化资源,确保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及其相关内容不得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报送者(单位)自行承担。
3.参赛作品一经报送,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非商业性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演出、播放、修改、发行、出版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联系方式
大赛热线电话:0571-88999968转5号线
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金宇华,电话:0571-85211411;
浙江广电集团音乐调频 蒋辰石,电话:13067951821。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爱竞赛网仅作媒体支持。
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zjfmmusic@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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