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校大学生创意创新,发掘和展现高校优秀设计作品,提升大学生创意设计实践水平和能力,同时汇聚两岸高校创意设计资源,搭建两岸创意产业与创意人才的对接平台,促进高校文化创意设计成果转化与深度开发,第十一届福建省高校艺术设计奖正式启动。
第十一届福建省高校艺术设计奖围绕『传承红色基因 赓续精神血脉』主题,通过征集评选、创意活动、推介对接、论坛沙龙等形式,打造推动海峡两岸艺术设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活动品牌。
本届高校艺术设计奖将在第十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颁奖仪式,以及海峡两岸青年文创沙龙、海峡两岸高校文创产业校企合作对接会等丰富的文化创意活动。
为进一步展示两岸高校Z新创意设计成果,通过「以校带企」促进人才与产业融合,同期还将打造2021海峡两岸高校设计展,为两岸文创青年、高校师生搭建交流互动的平台,助力两岸青年创新创意创造。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厦门市教育局
二、参赛对象:
本届高校艺术设计奖设教师组、学生组两个组别。
福建省高等学校师生以团队或个人形式申报参赛。
三、作品类别
美术类、设计类、数字动画类
四、主题要求
传承红色基因 赓续精神血脉
五、作品要求
体现红色精神,注重实用性和严肃性,不过分娱乐化,避免庸俗表达,拒绝低级趣味。
突出红色基因,稳重大方,符合大赛主题,不使用党徽、党旗元素进行设计,同时不对其进行更改或二次创作体。
可围绕红色历程、革命精神、时代新貌,依托历史素材和研究史料,运用丰富的表现形式和设计手法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
为原创性设计,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六、作品规格
1.美术类、设计类
文字:100-300字符作品描述,需详细说明作品的创意、功能及设计理念。
图片:1-5张高清效果图,用以展示作品外观,要求多角度、有场景;JPG格式,300dpi,A3纸尺寸大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M。
2.数字动画类
视频: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视频截图画面,视频以邮件形式提交至官方邮箱:fjuad2021@163.com。邮件内需备注“福建省高校艺术设计奖+作品编号+院校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MOV/WMV/AVI/MP4/SWF/MPEG/M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像素,时长不超过5分钟,大小不超过100MB。
七、报名方式
1.所有作品经学校审核后,于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
八、时间节点
1. 报名作品征集 / 10月21日-10月31日
面向福建省各高校广泛征集作品,组委会对参评者信息进行审查和资格认定。
2.评审阶段 / 11月4日-11月14日
组建福建省高校艺术设计奖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参评条件的作品进行审评。
3.获奖结果公示 / 11月19日-23日
公布获奖名单,获奖者将收到获奖通知邮件,参赛者也可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4.颁奖典礼 / 2021年12月3日
在第十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现场举办“第十一届福建省高校艺术设计奖”颁奖典礼。
九、奖项设置
A.教师组
设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给予奖励。
B.学生组
设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给予奖励。
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C.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高校参展积极性、展区设计质量、举办特色活动及参赛获奖等情况,评选5所高校为优秀组织奖。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实际参赛作品情况进行评判,奖项将可能增设或从缺;奖项的Z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十、评选标准
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以线上评审的形式对所征集的设计概念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地评判,Z终确定获奖作品名单。主要考量以下方面:
1. 主题性
反映党史学习教育,突出红色主题,体现文化导向和时代特征,鼓励将革命历史文化和福建元素有机结合,充分体现政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高度统一。
2.艺术性
作品需要具备设计感与美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3.创新性
具有独特性,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运用独特的文化理念和创意思想进行创作。
4.情感性
能满足社会需要,为社会的发展带来有益的影响,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
5.社会性
融入情感化设计,能提供情感上的体验。
十一、获奖者服务
1.作品展示
时间:2021年12月3日-5日
内容:入围作品将有机会在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暨高校文化创意设计展进行展示。
2. 版权保护
获奖者将获得参赛作品的版权存证服务。
3.获奖作品集和宣传推广
获奖作品将编辑成册,制作电子获奖作品集,同时可获得官方平台等媒体在线宣传与推广。
4.人才交流推荐
将邀约全国各地设计工作室负责人、品牌企业设计总监等参加有关活动,为优秀的高校文化创意设计作品进入市场渠道、高校毕业人才就业发展提供更多可能。
十二、激励措施
1.将展出组织和作品获奖情况,作为省级文明校园评比和高校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2.鼓励学校对获奖教师和获奖学生(团队)的指导教师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获奖学生在评先评优评奖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咨询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微信同号):18805927324
邮箱:fjuad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