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华硕创意广告大赛(3万元)
2014-10-13 14:09:01 我爱竞赛网
大赛主题:2014华硕创意广告大赛主办单位:华硕电脑有限公司Z高奖金:三万元报名截止日期:2014.11.28 17:00PM创作主题:请依下列主题,任选一华硕机型进行创作,点击图片看更多产品信息。•笔记本系列的创意 ...
大赛主题:2014华硕创意广告大赛
主办单位:华硕电脑有限公司Z高奖金:三万元
报名截止日期:2014.11.28
17:00PM
创作主题:
请依下列主题,任选一华硕机型进行创作,点击图片看更多产品信息。
•笔记本系列的创意广
•
DIY计算机系列的创意广
•平板系列的创意广
•手机系列的创意广告
•华硕家庭云的创意广告
活动时程
:
1.报名投稿:2014.9.01 12:00PM~2014.11.28 17:00PM
2.网络投票:2014.12.08
12:00PM~2014.12.22 17:00PM
3.入围公告:2014.12.31
奖励办法
:
•冠军 (1名):奖金人民币3万元整及奖状每人一张
•亚军 (1名):奖金人民币1万元整及奖状每人一张
•季军
(1名):奖金人民币6千元整及奖状每人一张
•优胜 (7名):奖金人民币2千元整及奖状每人一张
•佳作
(10名):奖金人民币1千元整及奖状每人一张
•网络人气奖(共15名,台湾、香港/澳门、大陆各5名):
于2014/12/08(一)
12:00PM至2014/12/22(一)
17:00PM止,网络票选1~5名的作品。
1、网络人气第1名:奖金人民币2千元及奖状每人一张
2、网络人气第2~5名:奖金人民币1千元及奖状每人一张
•得奖团队将有机会与华硕营销团队合作,拍摄产品网络营销影片
【附注】主办单位保留自由将奖金换算为等值外币之权利。
参赛资格:
参赛者需具备大陆、香港/澳门、台湾高校学生身份,请自行组队报名,可跨校,人数、年龄不限。
作品规格与审核:
1.影片长度:30秒~3分钟
2.影片类型:不限
3.影片格式:MPEG4、MOV、
AVI、 MPEGPS、 WMV、 FLV
4.影片分辨率:720×480 pixels
以上
5.附上拍摄主题、150字左右拍摄理念及影片缩图一张
6.限国内外未发表过之原创作品
7.参赛作品经主办单位审核后始可上架
评选标准:
主题传达度40%、创意20%、技巧呈现20%、网络投票20%
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华硕电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华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华硕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活动信箱
: campus@asus.com
活动网址 :
http://www.asus.com/event/2014/amazingidea
支持媒体:http://www.52jingsai.com
http://bisai.172xiaoyuan.com
报名与收件方式
:
•参赛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2014/11/28 17:00
PM)登入活动网站:http://www.asus.com/event/2014/amazingidea/,加入主办单位官方网站会员,填妥报名相关数据(真实姓名、地址、e-mail、联络电话等)及参赛作品链接并缴交作品缩图一张。
•作品缴交原则
:
1.参赛投稿内容须为原创作品,不得运用非经授权之资料,若经检举或主办单位查获,则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作品规格,如审查时发现规格不符者,将失去参赛资格。
3.参赛者需将作品上传至优酷网、56网,并于报名时附上影片链接及作品缩图一张即完成作品上传,逾期未交或上交不全者视同弃权。
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营销主管与影视专家共同评审,预计于2014
12月底公告入围名单。
•颁奖典礼:预计2015年2月初于主办单位企业总部(台北市北投区立德路15号)举办颁奖典礼。入围团队推派一名代表出席颁讲典礼,简述拍摄理念。华硕将提供此名代表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我们也欢迎其它队员及亲友自费出席颁奖典礼。
【附注】入围团队放弃出席颁奖典礼之权利,虽不影响得奖资格,但相关补助费用无法折抵为现金,且住宿费用之补助,仅适用于入围团队代表需入境台湾方能参加颁奖典礼者。
网友投票活动
•活动时间
:
2014年12月08日(一)12:00PM~2014年12月22日(一)17:00PM止
•投票资格与方式:任何拥有主办单位官方网站会员账号之网友均得于活动期间至活动网站参加投票活动,针对喜爱的作品进行投票;每个会员账号限投5个作品,每个作品限投1票。
注意事项:
【2014华硕创意广告大赛】(以下简称本活动)系由华硕电脑有限公司(简称主办单位)主办。有关如何参加本活动及其他关于本活动之详细说明信息、主办单位之隐私权保护政策及活动网站之使用条款等,均构成本注意事项(以下简称本条款)之一部份。参加本活动之参赛团队(及其人员)、个人及投票者(以下简称参与者)视同接受本条款及本活动所公布之竞赛办法及各项规则、公告与评审结果,若有违反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投票、竞赛或得奖资格。
•参与者进行投票时严禁以程序进行灌票,如有违反,其投票票数不予计算,并可能影响其投票、参赛或得奖资格。
•活动办法所列之日期时间皆为预定时程,主办单位得视竞赛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若有使用第三者原始码或技术时应注明于参赛文件中,并自行取得该第三人之授权。
•得奖者之作品,无论为何种形式,得奖者均同意免费、全球、永久地授权主办单位得自行或再授权他人为华硕品牌推广、产品宣传之目的,为使用、改作、重制及公开散布等一切行为;得奖者同意上开授权目标不会再授权、提供或转让给其他与主办单位相同或类似产业之其他厂商。
•未于活动期限内报名,或参赛资料未准时交件者,参赛资格不成立。
参与者上交的档案及作品,主办单位不退回,请参与者自行备份。
评审团具有Z后裁量之权利,得视参赛作品之水平评定奖项是否从缺,参与者不得异议。评选结果将于活动网站公布,并以
Email
通知得奖者。
•得奖者需提供必要之联络方式:电话、E-mail、地址、汇款账号等信息,以便于通讯及奖金汇款。于得奖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供信息者,或提供信息有所缺漏致主办单位无法充分联系者,视同放弃。
参赛作品禁止剽窃,如经查属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公示。如作品涉及知识产权之侵害,由法院判决确定者,得奖者应缴回原发给之奖金及奖品,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条款将载明于活动网站,请详细阅读并于报名时勾选同意。如有违反本注意事项之行为,主办单位得取消其投票、参赛或得奖资格;因此造成的损失,有权利向违反者请求损害赔偿。
•参与者保证所有填写或提出之数据均为真实且正确。如有不实或不正确的情况,将被取消投票、参赛或得奖资格。如因此导致主办单位无法通知其得奖讯息时,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且如有损害于主办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违反者应负一切相关责任。
•参与者应遵守网络使用习惯及礼仪:
(一)
严格禁止任何介入、侵入或损害网络系统或资源之行为。
(二) 严格禁止上传任何胁迫性、猥亵性或违害公共秩序之信息。
(三)
严格禁止散布计算机病毒。
•严格禁止使用自动机器人软件或任何机械或电子设备,参与者使用上述软件或设备将丧失投票、参赛或得奖资格。
•如有任何因计算机、网络、电话、技术或不可归责于主办单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奖人之奖品/奖金有迟延、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之情况,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得奖人亦不得因此异议。
•本活动奖项以公布于活动网站上的资料为准,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办单位保留更换其他等值奖项之权利,主办单位无须就奖项随后可能产生的价差负责。主办单位无须负担任何奖项的税款,得奖者应自行负担得奖奖项的税款并寻求相关财务咨询。本活动之奖项不得转换、转让或折换现金。
•得奖者应依其身分、所在地、国籍及/或学籍等,就其参与本活动所获奖项依法(包括但不限于台湾法律)负担相关税赋义务。如有提供资料或填写相关文件予主办单位或协办单位之必要而得奖者拒绝为之,视为自动弃权,将不具得奖资格。
•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更新本条款及关于本活动之规定,但需以不妨碍已执行之部份为原则,并以活动网站之Z新公告为准,不另行个别告知。
•主办单位无须为以下情况所造成之损害负责:本活动进行时,网络用户或本活动所使用或与本活动相关之设备或程序所产生的错误或不正确之信息、技术上的错误或其他类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作业或传输之疏失、中断、删除、错误或延迟、因通讯线材、电话、手持电话、卫星传输之中断、相关技术问题或网络、网站壅塞、软件故障、窃盗行为、损坏行为或未经授权之使用或修改本活动及因参加本活动及(或)下载本活动任何信息而可能造成会员计算机设备之损害。
任何不可归责于主办单位之事由导致本活动无法依计划继续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未经授权之介入、诈骗行为等损坏或影响本活动之进行、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之情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主办单位有权得随时取消、终止、修改或暂停本活动。
•主办单位就本活动及本条款,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及保证。参与者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活动或与本活动的运作相关的所有风险。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之授权人及其各该主管、董事、员工、代理人或关系企业皆无须为参加者因本条款或参赛本活动及(或)使用活动网站而可能产生的衍生、附随、直接、间接、特别、惩罚或任何其他损失负责。
•参与者应遵守本条款及主办单位关于本活动之所有规定,且不应违反台湾及参与者所在地法律。主办单位保留权利得随时在活动期间或本活动结束后,确认参赛资格、或取消因不当行为而获得之奖品/奖金。主办单位不行使上述权利不表示主办单位放弃这些权利。参与者同意本条款的解释及适用,应依据台湾的法律及主办单位关于本活动的所有规定为之。参与者同意倘若因本条款或参加本活动产生任何纠纷时,双方合意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本活动由主办单位主办,人人网并未赞助、管理,或与本活动有任何关连,因此参与者同意不对人人网追究与本活动相关之责任。参与者知悉因为参加本活动所输入的所有个人资料将会传送给主办单位而非人人网,且该个人资料仅会被作为本活动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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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建议同学们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爱好有选择性的添加,而不是盲从添加所有群组。(每人限加4个,谢谢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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