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黄鹤楼诗词邀请赛征稿 || 截稿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
第十届黄鹤楼诗词邀请赛征稿
截稿时间:2023年10月31日
黄鹤楼始建于三国吴黄武二年(223),至今已整整1800年。为促进新旧体诗共同发展,持续打造“诗会黄鹤楼”文化品牌,单数年份举办黄鹤楼诗词邀请赛、双数年份举办新旧体诗前沿对话暨黄鹤楼诗词邀请赛颁奖大会等系列活动,以持续擦亮“诗会黄鹤楼”这张亮丽的文化名片。2023年,适值黄鹤楼1800年,在以前举办九届比赛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在中华诗词学会、《诗刊》社指导之下,从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推动文化繁荣,举办第十届黄鹤楼诗词邀请赛,现面向海内外诗人词家及诗词爱好者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一)系列活动指导单位:中华诗词学会、《诗刊》社
(二)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
(三)协办单位:湖北电视台、长江日报
由以上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黄鹤楼诗词邀请赛组委会,负责邀请赛相关工作。
二、征稿要求
(一)参赛作品以歌咏新时代中国发展成就为主题,尤其欢迎吟咏黄鹤楼历史文化和各项事业发展重大成绩的作品。要求主题健康,积极向上。
(二)参赛作品为格律诗词曲(含赋、联),本着“倡今知古,双规并行”的原则,每首诗遵循一本韵书,为避免误解,所用韵书可注明。
(三)参赛作品须为首发原创(未曾在任何网络和纸质媒体发表过)。初评阶段每人限投2首作品(至少有一首与黄鹤楼相关),需一次性完成投稿,重复投稿以第一次为准。
三、奖项设置
(一)金奖:2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各10000元;
(二)银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各5000元;
(三)铜奖:1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各3000元;
(四)新人奖:3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各1000元;
(五)优秀奖:100名,颁发证书和黄鹤楼文化书籍(或纪念品)。
以上获奖者均另行颁发“黄鹤楼诗友”证书,可凭证书终身免费游览黄鹤楼公园,并赠阅两年《心潮诗词》杂志。
四、征稿时间
2023年7月22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五、投稿须知
(一)投稿邮箱:
hhlsc1800@163.com。
1.邀请赛不接受纸质投稿。2.请将作品直接粘贴到内容框内,无需使用附件。3.邮件主题注明“第十届黄鹤楼诗词邀请赛+作者”字样。4.将个人信息附在作品后:姓名(与身份证相符,不接受笔名、网名所投作品)、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5.投稿咨询:罗老师,电话:027-68880731(工作日)。
(二)邀请赛评审分为初评、终评两个阶段。初评阶段先评出入围者120名,组委会将通知前40人每人再提供20首作品(包括诗、词、曲、赋、联、现代诗及诗词论文,但以诗、词、曲为主。同等条件下,题材丰富者优先。不提供者视为弃权),再由终评委从40人中评选出等级奖20名,余下100名均获优秀奖。
六、结果发布
将于12月份相继在有关诗词机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杂志上公布Z终获奖结果。双数年份上半年,将举办新旧体诗前沿对话暨黄鹤楼诗词邀请赛颁奖仪式。
七、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独立完成创作,不得抄袭、剽窃、套改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因侵权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二)对所征作品,作者除享有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外,其它著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展览、汇编等处分、使用作品的权利)均归主办单位所有。除按规定支付奖金外,作品被用作结集出版、广告宣传、刻碑展示等用途时,不再向作者另付报酬。参加本次邀请赛者视为同意本条规定。
以上规则解释权归组委会。
黄鹤楼诗词邀请赛组委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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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hhlsc18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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