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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
2023-11-17 14:09:00 我爱竞赛网
第14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工作部

第14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工作部
承办单位: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海洋出版社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支持单位: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国家海洋博物馆
 
二、竞赛主题
保护海洋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本专科学生及社会公众
 
四、竞赛形式
(一)大学生参赛形式
通过高校选拔、地区选拔和海军院校选拔3种途径参赛,最终选拔45名左右优胜者参加总决赛。(大学生组竞赛细则另行发布)
 
(二)社会公众参赛形式
通过“自然资源宣传教育综合平台”相关网站和移动端答题入口、“支付宝”APP答答星球和“海博TV”APP三种途径答题参赛,比赛期间开展答题抽奖活动。

公众组参赛请保存海报至手机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即可参与答题!!!

 
(三)全国总决赛
第14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将于2024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期间择机举行(如时间调整,以总决赛通知为准)。通过高校选拔参赛、地区选拔参赛、海军院校选拔参赛途径选拔的选手参加总决赛。总决赛将对选手的海洋知识综合能力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个大奖。竞赛获奖选手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各1名,从大学生组一等奖选手中决出。
2.组织奖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单位组织参赛情况及获奖名次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指导教师
根据各高校组织参赛情况及获奖名次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奖励政策
1.“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位大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可参加海洋科考相关活动或分别给予15000元奖金。
2.大学生组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2000元奖励。
3.公众组获奖者给予海洋类文创产品奖励。
 
六、附则
1.海洋知识竞赛相关材料可通过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网站“第14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下载。网址:http://www.pecmnr.cn/
2.所有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有效,无法取得联系、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赛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和奖励资格。
4.为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竞赛事项及获奖名单均在竞赛网页向社会公布,主办方有根据参赛实际情况对竞赛时间和竞赛规则进行调整的权利,调整结果在竞赛网页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柳  茵  010-63881301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张恩瑞  010-85212810 
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张懋瑄  010-66960197

附件

第14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规程.doc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爱竞赛网仅作媒体支持。
官网报名地址:http://www.pecmn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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