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 美好生活 第二届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征集截止时间:2025年5月31日||主办方: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
美丽中国 美好生活 第二届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
征集截止时间:2025年5月31日
2023年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等单位举办的首届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受到广泛关注,各地积极参赛,共收到作品3848件,评选出金银铜奖88件、优秀奖174件和优秀组织奖20名,优秀作品结集出版。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举办了首届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颁奖典礼暨讲好自然资源故事创意传播分享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好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的要求,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意识,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于2024年11月12日共同启动第二届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面向全国各地和社会公众征集自然资源文化创意作品,欢迎踊跃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
二、主题与内容
(一)征集主题
美丽中国 美好生活
(二)征集内容
参赛作品应紧扣大赛主题,聚焦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重点围绕“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15”全国生态日、“8·29”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等主题进行创作。创意要注重体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紧扣“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海”等自然资源元素,贴近生活,构思新颖,有艺术感染力和传播力;鼓励新技术和新的艺术表现形式等。
三、征集形式和要求
(一)征集类别
本届大赛分定向征稿、平面类、视觉类、实物类四个参赛类别。
1.定向征稿:
(1)全国土地日LOGO征集(突出反映土地资源的重要性,体现“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土地资源,增强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意识);
(2)紧扣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土地日、全国生态日、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等自然资源主题日设计公益宣传海报(单幅或系列);
(3)紧扣上述自然资源主题日设计自然资源公益短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等(5分钟以内)。
2.平面类:征集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围绕自然资源主题和元素设计宣传海报、公益广告、明信片、插画、漫画,以及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LOGO、奖杯设计等。
3.视觉类:征集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围绕自然资源主题和元素设计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动画、微电影、表情包、互动小游戏等。
4.实物类:征集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然资源文化用品、自然博物类文创、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家居生活用品等。
(二)具体要求
1.平面类(含定向征稿)作品要求
平面类作品可提交单幅或系列作品,参赛作品一律提交电子版,JPG格式图片,300dpi,A3尺寸,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
2.视觉类(含定向征稿)作品要求
参赛短视频和动画作品需为反映自然资源主题的原创作品,视频电子文件统一为1080P的mp4格式,单个视频(动画)时长1—5分钟,大小不大于500M。
表情包创意主题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海”关联,使用形象需参赛者原创或作者自有版权,需满足QQ、微信等社交软件上传技术要求;交互类小游戏需能依赖H5技术进行发布。
3.实物类作品要求
实物类作品要体现自然资源相关元素,考虑应用场景和实用性,评选优先考虑可以作为自然资源领域使用的文化礼品、自然资源文创产品等。
初评作品一律提交实物作品的照片(也可用概念设计图代替)到大赛指定网络平台。提交JPG格式图片,300dpi,A3尺寸,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
初评入围作者接到组委会通知后需邮寄实物作品。如初评即寄送作品,组委会不予接收,若有遗失、损坏等,由作者本人负责。除作者书面申请外,实物作品不予退还,组委会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进入终评的实物作品需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收件信息另行通知。邮寄时请妥善包装,安全运输,自行保价,邮费自付。因邮寄丢失或损坏等其他非征集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责任。
四、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截止。
五、作品提交
(二)参赛者需同时上传《第二届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报名表》,并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表》信息,请注明真实姓名、单位、电话、邮编、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参赛者同时需签署作品版权声明,签名处须手写。评选结果将以电话和邮件形式通知,请确保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且保持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六、评审与奖项设置
(一)评审
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完成初评、终评后,评奖结果经公示后择机颁奖。
(二)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平面类(含定向征稿)、视觉类(含定向征稿)和实物类竞赛单元分别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其中:
金奖5名,奖金0.5万元人民币/人(含税),并颁发证书、奖杯;
银奖10名,奖金0.3万元人民币/人(含税),并颁发证书、奖杯;
铜奖15名,奖金0.2万元人民币/人(含税),并颁发证书、奖杯;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七、参赛须知
(一)本次大赛为公益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赛者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参赛作品应传播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参赛者需对作品自主知识产权负责,需确认参赛作品是原创作品,且版权著作权归属作者本人。入选作品如被发现非作者的作品或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经查属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组委会自收到参赛作品时,即对参赛作品拥有全部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等),不另支付报酬。
(五)鼓励艺术设计类大专院校、文创机构及文博单位团体组织参赛。
(六)同一参赛者在同一参赛类别里只能获奖一次。
(七)请参赛者保留好作品原件。鉴于人力有限,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实物、电子文件等不予退还。
(八)在规定时间内,对组委会通知未作回应的参赛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凡不按要求参赛者,所投参赛作品视为无效。凡提交征集作品的作者,均被主办单位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九)主办方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咨询联系方式
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老师 盖老师
联系电话:010-63881729、638817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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