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和美有关合作方承办。
大赛以“共创未来”为主题,探索韧性社区、环境教育、低碳环保、食物系统、危机应对、公共卫生、健康福祉、清洁能源、气候变化、绿色交通、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创新机遇,结合未来思维和设计创新,运用前沿科技和开源工具,打造兼具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的全新作品。鼓励参赛选手应对人工智能的新趋势,开发前瞻性解决方案,推进社会数智化转型,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致力于搭建跨文化共创平台,深化两国人文交流,通过融合中美文化视角与跨界合作,鼓励青年创客以首创精神为核心,共同开发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原型。大赛不仅强调开源共享文化、引导创意向实际应用转化,更推动两国青年关注人类未来福祉,促进中美创客文化与生态的共同建设,助力青年创客社区和众创空间环境优化,培育青年创客成长成才,最终实现创新方案的分享与合作行动。
一、组织机构
2025年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承办单位: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和美有关合作方
创客中心秘书处提供相应支持。分赛区选拔赛由各地承办机构组织。各地承办机构需具有支持创客大赛的资源和能力,提供分赛区选拔赛活动所需的相应场地和资金支持,并负责分赛区选拔赛的组织和评审活动。承办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组制定的大赛规则和流程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分赛区选拔赛承办机构要求)。
二、参赛资格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对任何中国公民或美国公民、或在中国或美国获得永久合法居留权的个人开放。
报名者年龄应在大赛报名起始日时符合 18 周岁以上或 40 周岁以下的要求(2025年大赛要求报名者出生日期不早于 1985年 6 月 1 日并且不晚于 2007 年 6 月 1 日)。参赛者有责任了解其出席并参加此次活动的合法权利,并须携带政府颁发的官方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比赛。
参赛者不能为(1)承办单位[即,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及美国合作方的员工,或上述任何实体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2)上述任何实体的任何一名员工的直系亲属。
三、赛道设置
2025年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分为主赛道与职业院校分赛道(分赛道仅针对中国赛区)。主赛道与分赛道在报名时有所区分,分赛区比赛时,可区分赛道单独进行评审,也可主赛道与分赛道一同评审。评审结束后,按照所属赛道团队排名,确定最终晋级及获奖团队。
四、团队报名
报名者需通过登录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官方网站,选择所属赛道后,完成团队报名工作。报名者可选择个人或团队方式参赛。
报名者以个人名义报名时,需依照其所在学校/单位的属地选择中国赛区或美国赛区参赛,团队报名时则需依照团队领队所在学校/单位的属地选择中国赛区或美国赛区参赛。
为促进中美两国青年交流,每个分赛区至少推荐一支中美选手联合组队进入决赛。
原则上,参加中国赛区比赛的个人或团队应选择就近的中国分赛区参赛, 并根据所选分赛区要求统一参赛,同场竞技。大赛将不会为个人或团队单独设立比赛。
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分赛区的一个赛道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多个赛区,也不得重复报名多个赛道,报名团队需慎重选择赛区和赛道。如发现同一项目同时报名多个赛区或多个赛道,大赛工作组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报名要求
(1)以团队形式报名时,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 5 人(含领队),领队为团队的联系人和代表。
(2)鼓励主赛道中、美两国选手联合组队。
(3)职业院校分赛道的团队成员均需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4)分赛区选拔赛开始前,团队可替换一位或多位成员,领队不可更换。
(5)一名参赛者只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与到一个项目之中。
(6)每个参赛项目可至多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不得再以领队或者成员身份参赛。
(7)参赛个人或团队需在报名时签署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参赛者声明,报名成功后则视为参赛个人或团队完全接受本大赛参赛者声明(详见:《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参赛者声明》)。
(8)本大赛不收取报名费。
六、竞赛要求
1. 参赛作品要求
(1)大赛以“共创未来”为主题,倡导参与者参赛者关注社区、教育、环保、健康、能源、交通等可持续发展领域,结合未来思维和设计创新,运用前沿科技和开源工具,打造兼具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的“全新产品原型”。鼓励参赛选手应对人工智能的新趋势,开发前瞻性解决方案,推进社会数智化转型,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
(2)创新性要求:大赛注重创客精神,鼓励创新与原创。作品需解决未被充分探索的问题或提出全新解决方案,不能与往届作品或市场现有方案重复。参赛项目须为团队近一年内新创作及未公开发表的作品,能清晰展示分赛区线下选拔赛过程中团队或个人的工作量及进步,提交的作品须在社会及技术层面上实现创新。参赛作品须是在参加中美青年创客大赛之前和期间未经商业化、产品未量产及销售、未获得商业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私募基金等投资性的资助、奖励、借贷或股权性投资)、未获得政府政策性投资。分赛区选拔推荐参加总决赛的团队应未进入过往届中美青年创客大赛总决赛、应未获得往届其他教育部赛事白名单赛事的省级(含)以上奖项。大赛工作组和各分赛区选拔赛承办单位将严格对参赛作品进行创新性检索,如发现不符合竞赛规则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作品呈现要求:参赛者需要在分赛区选拔赛阶段完成作品设计工作,制作出可演示的产品原型,且能够充分证明作品的主要工作量是由团队或个人可以完成的,而非实验室或研究机构多年研究成果。作品原型应呈现出可实现的社会创新或技术创新功能。鼓励所展示原型基于开源软件或依托开放标准的软件及技术,使用通用硬件平台,以软硬件结合的方式呈现。鼓励团队展示项目迭代过程(如设计草图、过程方案),而非仅呈现最终成果。最终参加决赛的原型或者模型应尺度恰当,适合在比赛场地展示、组装和搬运。从分赛区预选赛晋级决赛的团队,需要在决赛阶段完成针对产品原型的改进、升级和测试等工作。
(4)技术平台要求:参赛作品应采用可开源的技术,参赛者可自行选择技术平台和使用相应的工具和设备。
2. 知识产权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团队自主研发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如创新成果涉及到相关专利,参赛者须是第一作者),不能是依托于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已有的技术成果。如果参赛作品直接或间接使用到参赛者所属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相关专利或还未确权和公开的技术成果,必须明确声明,并获得专利权人或者主管领导的书面授权。
(2)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内容符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参赛者同意对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导致的请求和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护比赛的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代理人并为其辩解,使其不受任何损失赔偿的请求或追诉。
(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但应适当兼顾到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作为大赛主办单位,中国(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和美有关合作方作为大赛承办单位,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免费使用本届参赛作品进行演示、部分或全部出版的权利(不涉及技术细节),大赛承办单位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也拥有上述权利。如果大赛承办单位以其它目的使用参赛作品,需与参赛团队协商,经参赛团队同意后,签署有关对参赛作品使用的协议。
(4)在可适用的法律允许范围内,大赛工作组保留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七、评审标准
评审工作组将组织评审专家为所有项目作品打分。
每个项目作品的得分均基于以下评判标准:
1.分赛区选拔赛
各分赛区选拔赛评审委员根据以下评分标准,结合参赛作品自身特点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百分制。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评审规则
评选标准 |
参考评价 |
权衡 |
1.首创精神与创新突破 |
问题新颖性:是否发现了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或为常见问题提供了创新角度 跨界融合度:创客团队是否结合了不同专业背景(如工程+设计)和跨文化视角 精简原型化:是否专注于核心创新点,而非过度开发商业功能或包装 |
40% |
2.问题导向与社会价值 |
需求明确性:是否针对明确具体的现实问题,有具体需求或痛点 解决有效性:解决方案是否能直接解决所述问题,效果是否可测量 议题相关性:是否针对可持续发展等中美共同关注的社会议题 受益范围性:解决方案能惠及的人群规模,对特定群体改善程度如何 |
30% |
3.技术实现与产品完整 |
功能可用性:原型是否具备关键功能,能否进行实际演示并完成核心任务 技术适当性:所选技术路径是否恰当,难度与创新是否平衡 体验友好性:作品是否能轻松理解和交互,界面与体验是否直观友好 完善可能性:有无明确的迭代计划,是否具备扩展潜力 |
20% |
4.团队协作与开源共享 |
合作实效性:中美团队成员是否有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过程透明度:是否详细记录了创作过程、遇到的挑战及解决方法 资源开放度:技术文档、代码、设计文件是否以开源方式提供并组织良好 社区互动度:团队是否积极收集社区意见,促进项目的开发和完善 |
10% |
2.决赛
(1)决赛评审流程
决赛入围作品为基于分赛区选拔赛推荐的、经过完善和提升后的作品。
主赛道决赛评审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将根据抽签结果将所有决赛团队分为6组,并根据组内分数排名,选拔出每组前9支团队,共54支团队。其中,各组排名前5的团队,即30支团队晋级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经过两轮评审选拔出最终获奖团队。
分赛道决赛评审只设置一轮,评审根据分数排名选拔出前15支团队,并经决赛评审专家综合评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团队。
(2)决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为百分制,评分规则如下:
评选标准 |
参考评价 |
权衡 |
1.首创精神与创新突破 |
创意独特性:作品是否提供了与现有产品明显不同的新思路或解决方案 问题新颖性:是否发现了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或为常见问题提供了创新角度 跨界融合度:创客团队是否结合了不同专业背景(如工程+设计)和跨文化视角 迭代进步性:与初赛相比,创意是否有显著深化与提升 |
20% |
2.问题导向与社会价值 |
需求明确性:是否针对明确具体的现实问题,有具体需求或痛点 解决有效性:解决方案是否能直接解决所述问题,效果是否可测量 受益广泛性:解决方案可惠及的人群范围,特别是弱势群体或特殊需求人群 价值验证性:是否提供研究数据、调查结果证明该作品的社会价值 |
20% |
3.技术实现与产品完整 |
产品成熟度:作品是否已发展为接近实际应用的成熟原型,而非概念演示 技术实现度:与初赛相比,技术实现是否有质的飞跃,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 体验友好性:作品是否能轻松理解和交互,界面与体验是否直观友好 运行可靠性:在演示中是否展现出稳定性,能否在不同条件下可靠运行 |
30% |
4.团队协作与开源共享 |
合作实效性:中美团队成员是否有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过程透明度:是否详细记录了创作过程、遇到的挑战及解决方法 资源开放度:技术文档、代码、设计文件是否以开源方式提供并组织良好 反馈响应度:是否主动收集并积极回应用户和社区反馈,持续优化产品 |
10% |
|
产业契合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方向,能否填补市场空白或痛点 路径可行性:从创意到应用的转化路径是否明确且现实可行 资源匹配度:实现应用所需资源是否与团队能力相匹配 推广可能性:作品能否在更广泛场景中复制推广,具有规模化潜力 |
20% |
(3)回避原则
大赛决赛将严格遵循以下回避原则:
当参赛团队中一名或多名成员,就读的学校或就职的单位与任何评委就职的学校或单位相同的情况下,该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回避此团队,不为其打分。
在分赛区选拔赛承办机构就职的评委,回避其赛区选拔推荐的团队,不为其打分。
(4)争议解决
如决赛主赛道第二阶段的首轮或第二轮评审、分赛道评审出现排名相同的情况,创新创意部分分数高的团队排名优先。
如项目之间分数差大于0.5的,大赛工作组与监审工作组不接受决赛评审提出的异议申诉,严格遵照评审分数排名结果。如项目之间分数差小于等于0.5的,大赛工作组与监审工作组接受决赛评审提出的异议申诉,由决赛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是否对该申诉进行重新讨论,如投票结果为需要重新讨论,则继续投票决定申诉内容;如投票结果为不需要重新讨论,则遵循原评审分数排名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郭老师027-87793423,刘老师 13407177817,涂老师 13071255556 邮箱:cuymc_wuhan20201@163.com |
|
||
|
|
|
|
|
|
|
|
|
|
|
主赛道:赵老师 15001186833,邮箱:zhaoy3@sustech.edu.cn 分赛道:陈老师 13691747915,邮箱:sit_maker@163.com |
|
||
|
主赛道:王老师18646836429,邮箱:wangyingxin@hznu.edu.cn 分赛道:张老师13757692111,邮箱:xueliangzhang2020@163.com |
|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爱竞赛网仅作媒体支持。
大学生分类赛事交流QQ群组 | |
提示:建议同学们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爱好有选择性的添加,而不是盲从添加所有群组。(每人限加4个,谢谢配合!) | |
我爱竞赛网赛事交流总群 | 1051372386 |
商业创业比赛交流群 | 744472955 |
设计广告比赛交流群 | 1134170172 |
科技IT类比赛交流群 | 649908744 |
学科技能比赛交流群 | 1002482610 |
选秀歌唱比赛交流群 | 1058804361 |
兴趣爱好比赛交流群 | 742074626 |
公益志愿者交流群 | 862133848 |
青年机遇信息交流群 | 791375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