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在网络社会治理中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大力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中国好网民,推动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央视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大学生在线、腾讯网、新浪微博等媒体联合推出“2016中国好网民”公益广告设计活动。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普通网民、高校师生、广告、影视创作爱好者以及广告公司等专业机构,广泛征集平面、视频和创意脚本三大类公益广告作品。作品可围绕“四有”好网民培育、网络文明构建、网上正能量传递、网络文化繁荣等主题进行公益广告设计和创作。活动将通过网络投票及专家评审的方式评出获奖作品,并通过相关媒体平台播出。
参与者请登录活动网页上传作品,在提交作品时请填写个人或机构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
1、活动时间
征集期:8月29日-10月30日。作品公示期:11月。获奖结果公布:次年1月。
2、作品上传要求
A、平面类
电子版幅面大小:不小于A4纸幅面(21CM
X 29.7CM),画面横竖均可;
格式标准:JPG;
文件大小:
单幅作品大小大小不超过5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Z大不超过2500万像素。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
B、视频类
片长标准:公益广告片长为15秒、30秒、60秒、或90秒;
格式标准:MPG、MPEG、AVI、MP4、3GP、RM、RMVB、
MOV、FLV、ASF;
视频大小:上传单个视频限500M以内。请参与者预留分辨率在标清720×576以上的作品视频源文件,以备作品获奖后提供电视节目播出。作品分辨率要求16:9(1920*1080)或
4:3(720*576)。
C、创意脚本类
以WORD文档参赛;
创意脚本必须包含完整的创意说明、故事画面、画面描述、声音描述、广告语;
表达时长不得超过60秒,画面不得超过40张;
为保证评审环节的公平,脚本内容中不得包含报报送机构或个人信息。
3、奖项设置
4、注意事项
上传作品必须为本人或机构原创,否则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与资格;
上传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与者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与者自行解决,与活动举办方无关;
上传作品概不退还。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将上传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同时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推介、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