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音乐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在民众中普及、推广广东音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定于2017年1月—2017年11月在广州举办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
一、总则
1、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广东音乐发展委员会、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音乐艺术中心协办。
2、2017年1月—2017年11月在广州举行。报名及投稿时间定于2017年1月-2017年9月,2017年9月1日截止(以邮戳为准)。
3、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组委会评委会主持评奖工作,全国音乐界专家担任评委会成员。
4、本次大赛分职业组和非职业组,分别进行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共选出35组个人/团体进入复赛,复赛共选出12组个人/团体进入决赛,决赛由参加决赛暨颁奖音乐会的评委Z后评定。
二、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和乡村的居民;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组织;艺术院校师生、专业音乐工作者及广大音乐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鼓励歌颂祖国和人民,讴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抒发人文情怀的优秀广东音乐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时代风尚。
2、使用乐器不限。提倡使用中国传统、常规民族乐器、广东音乐特色乐器演奏。
3、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团体进行演奏。演奏人数请在填写报名表时予以说明。
四、报名须知
2、参赛选手可通过现场、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三选一)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邮戳为准)。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广州市西华路120号1楼大堂。参赛选手团队需填写报名表,并附上演出剧照一张(如电子版需为JPG格式,不小于3MB)及所有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采用邮寄方式的参赛选手,请将上述资料快递或邮寄至:广州市西华路120号6楼,邮编:510170。邮费自付。联系电话:(0086 20)81836258 胡小姐、邓小姐。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的参赛选手,请上述资料及参赛音频/视频文件电子稿发送至: gdyy@vip.163.com
3、参赛选手可通过现场比赛或提供光盘的形式参加初赛。如报送光盘的参赛选手,光盘内需含2首广东音乐参赛作品的音频或视频(曲目要求请参阅下述具体要求)。参赛选手自行录制的DVD/VCD要求必须能够通过常用电脑播放软件读取,所报送音频或视频不可拼接。
4、所有报名相关资料、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收到资料后,组委会以报名表上自选形式(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告知参赛选手确认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车旅、住宿、食宿等费用均需自理。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程序:比赛采用阶段赛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初赛;
第二阶段:复赛;第三阶段:决赛。
初赛(海选35组优秀个人或团队)
地点:总赛场——彩虹曲苑
分赛场——文化公园中心台
番禺沙湾文化中心等
复赛(评选出12组进入决赛队伍)
地点:彩虹曲苑
决赛
采用分组竞赛,竞逐各组别金、银、铜奖和特别奖
地点:文化公园中心台
(二)比赛组别设置及曲目要求
1、组别设置
职业组:凡在地方或部队艺术院团和艺术院校相关专业系的学生(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在读生)和教师,在演艺公司供职的签约艺人以及以民乐演奏为职业的自由演艺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内外人员);
非职业组:除上述身份人员之外,其他具有器乐专长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内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非职业组比赛。另外,职业和非职业演员合演的节目,职业演员占半数以上的(含半数)认定为职业组,职业演员占半数以下的认定为非职业组。
2、组别要求
职业组、非职业组分别设:
l 职业组:18岁以上(含18岁)
l 非职业组:少儿组(18岁以下)
l 非职业组:成人组(18岁以上,含18岁)
*非职业组选手可报专业组,但专业组选手不得报非职业组比赛。
*每组参赛人数规定在65人以下。
3、参赛曲目
(1)非职业组
自选两首广东音乐,演奏形式不限。两首曲目演奏时长合计不得超过12分钟。
(2)职业组
自选两首广东音乐,要求传统广东音乐作品一首,另一首需为广东音乐新作品,需选自第一至五届广东音乐创作大赛获奖曲目两首曲目演奏时长合计不得超过12分钟。)
4、演奏要求
(1)演奏形式不限,使用乐器不限,提倡使用中国传统常规民族乐器演奏。
(2)可视谱。曲谱由参赛选手自备齐全,谱架由主办方提供。
(3)所有赛段演奏曲目可相同。
(三)奖项设置
累计15个奖项:
1、职业组:共计6个奖项;
l 设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职业组金奖2名、银奖2名、铜奖2名。
2、非职业组:共计6个奖项;
l 设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独奏类非职业成年组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
l 设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独奏类非职业少儿组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
3、特别奖:共计3个奖项;
l 设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特别奖3名。
4、优秀奖:若干
l 设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优秀奖若干名
(四)初赛
初赛时间:9月-10月初
2、参赛选手可通过现场比赛或提供光盘的形式参加初赛,参加现场初赛的时间及地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五)复赛、决赛
复赛、决赛时间:2017年10月中旬—11月
1、参加复赛的选手到指定赛场“报名处”报到。没有进入复赛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不予退还。
2、参加复赛、决赛的顺序,由组委会组织安排。决赛详细地址和日程安排将在初赛结束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在官方网站公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分为金、银、铜奖、特别奖及优秀奖。本次大赛增设特别奖,为鼓励选手以不同表现形式演奏广东音乐,发掘创新而不失韵味的演奏形式与风格。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奖金须由主办方按照规定代为扣税。
奖金标准:金奖4名:含税各20,000元;银奖4名:含税各15,000元;铜奖4名:含税各8,000元;特别奖3名,含税各8,000元;优秀奖若干,含税各3,000元。
七、其他事项
1、投稿者应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严禁剽窃。凡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侵犯他人权利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的将原额追回。
2、组委会将推荐获奖队伍参演我市文艺活动,并有权组织录音、出版、举办音乐会。
3、参赛者一旦报名参赛,即表示自愿认同《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报名启事》约定的所有条款。
4、2017广东音乐演奏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Z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