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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法创新大赛
2018-07-25 15:24:35 我爱竞赛网
大赛时间:7月—10月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激发全社会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情,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 ...

湖南省普法创新大赛

大赛时间:7月—10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激发全社会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情,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湖南省普法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普法创新发展,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服务法治湖南建设。


二、大赛内容
参赛项目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所创造、设计、实施、运用的,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特点,经实践证明有实效、有前景、可操作、可复制,且易于理解、易于接受、易于传播、易于推广、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制度、新机制、新平台、新载体、新形式、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

三、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


四、大赛时间
2018年7月至10月。


五、组织领导
大赛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组建湖南省普法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法治办,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宣传和实施等工作。承办单位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在组委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各市州党委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大赛活动的组织、推荐和宣传等工作。


六、大赛安排
大赛分为宣传发动、申报推荐和复评决赛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6日-8月15日)
主办单位制定湖南省普法创新大赛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湖南省普法创新大赛的通知,向全社会发布大赛公告,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省内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普法创新大赛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激发全社会参与普法创新大赛的热情。各市州党委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层层组织宣传发动,积极动员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基层单位和个人踊跃参赛,使普法创新大赛家喻户晓、广为人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16日-9月30日)
各地各部门(行业)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基层单位和个人参赛项目的申报原则上由市州、县(市、区)党委法治办负责受理和推荐,由市州党委法治办统一报送;省直、中央在湘单位和个人参赛项目的申报由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受理,按照条条管理的原则分别报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审查,由其统一推荐和报送。各市州党委法治办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根据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申报情况组织评审,于9月25日前向省普法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各推荐3-5个参赛项目参加全省大赛,项目审批表、项目说明、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及产品一并报送。
(三)复评决赛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省普法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大赛评委会对各地各部门(行业)推荐的参赛项目进行复评,评选出20个参赛项目参加全省决赛。将决赛项目在大赛指定网络媒体进行公布,由网民进行投票。决赛采取项目展示、现场提问和评审委员会、基层代表评审的方式进行。决赛成绩由大赛评委会、基层代表评审分值和网络投票分值合计得出。其中大赛评委会、基层代表评审分值和网络投票分值分别占70%、20%、10%。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根据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大赛情况确定6个组织工作先进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对于在大赛中发现的创新性实用性强、发展前景好、经论证有必要进行培育和推广的项目(无论在本次大赛中是否获奖),主办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其作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扶持推广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有效举措,是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的具体行动。各地各部门(行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全省普法创新大赛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积极动员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和个人踊跃参赛,确保大赛有序进行、圆满成功。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省普法创新大赛组委会在红网、法治湖南网、如法网等媒体开设大赛专栏。大赛每个环节的具体安排、比赛信息和比赛结果等将在相关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各地各部门(行业)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报、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加大对大赛的宣传报道,扩大大赛的影响力,做好大赛的舆论宣传和氛围营造。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大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积极推荐首创、原创的项目参赛,确保参赛项目的质量。参赛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比赛纪律,保持良好赛风赛纪。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由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普法创新项目不参加本次大赛。
(四)厉行节约,勤俭办赛。大赛按照勤俭办赛的要求开展,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向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单位和个人参加比赛活动所支出的项目设计、项目宣传和差旅费等费用由参赛方自理。
(五)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行业)要以本次创新大赛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充分运用本次大赛的成果,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发展。要结合创新大赛的开展,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以实际行动推动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落地落实。


八、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联系人:金海龙0731-84586173 18273177870
承办单位联系人:王 惺0731-84586183 13607492843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
电子邮箱:fzxc168@163.com


附件:

湖南省普法创新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doc

湖南省普法创新大赛项目申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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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联系方式:

各地各部门(行业)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基层单位和个人参赛项目的申报原则上由市州、县(市、区)党委法治办负责受理和推荐,由市州党委法治办统一报送;省直、中央在湘单位和个人参赛项目的申报由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受理,按照条条管理的原则分别报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审查,由其统一推荐和报送。各市州党委法治办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根据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申报情况组织评审,于9月25日前向省普法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各推荐3-5个参赛项目参加全省大赛,项目审批表、项目说明、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及产品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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