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奖励办法
(一)半程马拉松
1.国际半程名次奖:
根据计时成绩录取男、女第1至第15名运动员,并分别获得奖金(单位:人民币元),前三名颁发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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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至十五 |
男 |
120000 (70000) |
50000 |
40000 |
10000 |
9000 |
7000 |
6000 |
3000 |
1100 |
900 |
分别获得 600 |
女 |
120000 (70000) |
50000 |
40000 |
10000 |
9000 |
7000 |
6000 |
3000 |
1100 |
900 |
分别获得 600 |
注:男子冠军成绩在1:01:00(不含)以内,奖金为120000元人民币,在1:01:00(含)以外,奖金为70000元人民币;
女子冠军成绩在1:10:00(不含)以内,奖金为120000人民币;在1:10:00(含)以外,奖金为70000人民币;
2.“中国梦”名次奖:
符合该项目报名条件,根据计时成绩录取男、女第1至第10名运动员,并分别获得奖金(单位:人民币元),前三名颁发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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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男 |
10000 |
5000 |
3000 |
1500 |
1000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女 |
10000 |
5000 |
3000 |
1500 |
1000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注:与国际半程马拉松同时比赛,名次奖可同时计取。
3.“幸福大道”名次奖:
符合该项目报名条件,根据计时成绩录取男、女第1至第10名运动员,并分别获得奖金(单位:人民币元),前三名颁发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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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男 |
2500 |
1900 |
1300 |
1000 |
700 |
500 |
400 |
300 |
200 |
200 |
女 |
2500 |
1900 |
1300 |
1000 |
700 |
500 |
400 |
300 |
200 |
200 |
注:与国际半程马拉松同时比赛,名次奖可同时计取。
4.“青春在途”名次奖:
符合该项目报名条件,根据各队在关门时间内(3小时)完赛的前3名选手计算成绩(完赛选手不足三名的团队不计团体名次),前3名选手的名次累加作为该队Z终成绩,名次总积分少者列前(即数字小者列前)。数字相同时,则以该队第一个到达终点的选手名次进行比较,名次排前者的队伍获胜。如再相同,以三人计时成绩相加少的名次在前。录取前八名代表队,分别获得相应奖金(单位:人民币元)、成绩证书,前三名分别获得奖杯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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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男子团体 |
15000 |
10000 |
5000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500 |
女子团体 |
15000 |
10000 |
5000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500 |
注:与国际半程马拉松同时比赛,名次奖可同时计取。
5.创赛会纪录奖:
男子成绩1:00:08(不含)以内且第一名,奖励2万元人民币
女子成绩1:08:16(不含)以内且第一名,奖励2万元人民币
6.破世界纪录奖:
男子成绩0:58:23(不含)以内且第一名,奖励20万元人民币
女子成绩1:05:12(不含)以内且第一名,奖励20万元人民币
7.成绩水平奖:
男子成绩1:00:00(不含)以内,奖励5万元人民币
女子成绩1:08:00(不含)以内,奖励5万元人民币
8.凡报名参加比赛者赛前均发号码布、参赛证书、品牌运动衫和盛衣包等物品。
9.在规定时间跑完半程马拉松的选手发给纪念牌和纪念品,男子前200名、女子前50名奖励品牌比赛服一套。完赛选手凭两块齐全的大号码布到半程马拉松赛后服务区领取完赛物品,赛后服务区工作到当日11:10分。
10.组织奖:
在关门时间内完成半程马拉松的男、女运动员人数合计达到以下标准的团体,分别获得组织奖:
(1)400人以上的队,奖励10000元人民币,颁发“优秀组织奖”奖杯。
(2)300人以上的队,奖励5000元人民币,颁发“优秀组织奖”奖杯。
(3)200人以上的队,奖励2000元人民币。
注:世界纪录以比赛时的Z新纪录为准;创、破纪录奖按获得的Z高一项奖奖励,不累加;成绩水平奖可与名次奖、纪录奖同时获得;外国籍运动员获得上述奖励均发等值的美元。
(二)10公里
1.名次奖:
根据计时成绩录取男、女第1至第10名运动员,并分别获得奖金(单位:人民币元),前三名颁发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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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男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700 |
600 |
500 |
200 |
200 |
女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700 |
600 |
500 |
200 |
200 |
2.凡报名参加比赛者赛前均发号码布、参赛证书、品牌运动衫和盛衣包等物品。
3.在规定时间内跑完10公里且成绩有效者,发给纪念牌和纪念品。完赛选手凭两块齐全的大号码布到10公里赛后服务区领取完赛物品,赛后服务区工作到当日9:40分。
4.“强盛之路”团体奖(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三)迷你马拉松
不计取名次,凡报名参加比赛者赛前均发品牌运动衫、号码布、盛衣包、参赛证书(组委会不提供感应计时芯片,参赛者需根据终点计时器显示的时间填写比赛成绩)。
(四)
按照中国的税法,所有奖金由组委会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九、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终点及每5公里计时点进行录像监控,对出现违反以下比赛规定的参赛者将被取消参赛成绩,个人资料录入报名识别系统,两年内不准参加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情节严重的,终身禁赛。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的;
2、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以上(包括两枚)芯片参加比赛的(包括男运动员携带女运动员芯片的);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本人报名项目区起跑的;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6、未沿规定路线跑完各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8、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9、未按规定携带自己的两块号码布通过终点的;
10、私自伪造号码布、利用其它赛事号码布,多人交替替跑的;
11、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12、出现不文明行为者(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3、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按照比赛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国际田联和中国田径协会的有关规定,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不在现场发放,获奖者名单将在官网公布一周,如无疑义,获奖选手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领奖有效期为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后30天内,超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十、2015年全国半程马拉松锦标赛,将根据国家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有关规程执行。
十一、保险
本次比赛主办单位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说明书请查阅扬州马拉松官方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
名
称: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
地
址:扬州市七里甸路2号(扬州市体育局内)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338636、87338282
传
真:0514-87338636
E-mail:yzmls@yzmls.com
扬州马拉松官方网站:
http://www.yzmls.com媒体支持:
http://www.52jingsai.com/十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